经济学(02)、农业工程(0828)、生物工程(0836)、畜牧学(0905)
因岗位落户指标及有关政策要求,该岗位招聘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4年11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事业,拥有非常良好的奉献精神。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于2024年10月25日晚上24: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附件格式为doc或PDF,考生发送邮件后,打电话告知我单位,算作报名成功。
(1)全国畜牧总站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签字后上传,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等相关材料。
(3)个人承诺书(见附件),内容有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并有本人签字。
(4)留学回国人员如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不是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合格线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比例不到1:5,则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后进行职业性格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只作为辅助参考。我单位将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上公告笔试、面试相关信息。
根据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应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察采取核查考察对象档案,听取考察对象的同学、老师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来进行,全方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各项表现,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人选空缺时,经我单位研究后决定是不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及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隐私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报名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发送邮箱即可),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没办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应责任。
(四)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读留学回国人员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读留学回国人员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教育培训学科目录(2018年版)》等。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课程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五)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